關于《紡織服裝學院學生請假制度(試行)》的相關說明
為嚴格管理,規範程序,明确責任,院學辦重新修改了《學生請假申請表》和《學生續假申請表》,以後請按修改後的《兩表》辦理相關手續。同時請注意:
1、班主任負責核實學生請假和續假原因的真實性,嚴防故意逃課甚至傳銷現象發生;
2、請按規定權限和審批程序辦理簽字手續,進一步明确簽字責任;
3、學生請假和續假必須附上請假和續假的真實原因憑證原件,審核人在憑證原件上寫明核實過程和核實結論;
4、請假和續假申請表最後留在學辦備案,方便登記和以後查詢;準假條和續假條為批準後的準假憑證,學生憑此條辦理請假或續假手續。
(審核:李愛國 羅荃 喻亦榮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