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理制度

學生幹部考核管理制度

發布者:  時間:2022-07-05 18:53:31  

學生幹部考核管理制度

1、本考核制度的實行積分化。每人每學期有一定的基礎分,按本制度規定,根據個人工作情況進行扣分或加分,并以此作為對學生會各成員任免、獎罰的參考依據。

2、學生會考核工作主要由主管老師、主席團和辦公室共同完成,主要依據日常表現、活動表現等。

3、以下情況給予扣分、免職:

①總結、計劃每缺一份,扣2分;遲交按情況扣1-2分;

②例會、各部會議或大型活動無故缺席的,扣2分:遲到、早退各扣1分;

③開會不認真、故意擾亂會場秩、着裝不整的,扣1分;

④學辦值班無故缺席,且不安排副部或幹事代替,扣1分;

⑤部門幹事出現2人次以上退出學生會,将由主席團調查之後,視情況扣分或免職;

⑥基礎分扣完之後,由主席團将情況反映給主管老師,決定其處罰;

⑦日常工作未能按時完成視情況,扣2-3分;造成重大損失由主席團讨論會再做處罰;

⑧上級安排工作逃、躲,采取消極态度,扣5分。

4、以下情況予以加分:

①及時發現工作中出現的不合理情況并提出改正措施,加1-2分;

②向上級提出合理意見和建議并且被采納,加1-2分;

③主動要求承擔學生會工作或活動,加3分;

④每次活動或工作完成之後,視其完成的效果、過程予以給分,範圍為-2-5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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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3月

(審核:李愛國 羅荃 喻亦榮)